上海浦东法院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 发布十项落实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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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31

 为进一步营造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区域公平、透明、规范的市场竞争秩序,2020年3月25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下称“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上海浦东法院”)举行合作签约仪式,就信息共享、创新支持、监管协同和日常联络四个方面14项内容达成共识。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朱芝松,上海浦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金水分别致辞,共同启动一体化平台与司法数据系统对接仪式,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主任吴晓华,上海浦东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金民珍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上海浦东法院还发布了《关于落实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与浦东法院合作协议的十项举措》(以下简称“十项举措”)。

    自2019年8月临港新片区正式揭牌并投入运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制定并发布实施意见,全力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新片区、加快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本次协议签署和十项举措发布,是上海浦东法院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有针对性推出司法服务保障举措,也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高院上述实施意见的一次深入落实。

    此次协议签署,旨在遵循平等协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原则,在涉临港新片区制度创新和风险治理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交流,共同推进临港新片区建设,从而有效发挥“1+1>2”的协同效应。

    合作协议内容分为信息共享、创新支持、监管协同和日常联络四大方面。在信息共享方面,双方将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建立临港新片区司法数据对接平台,并且丰富数据共享形式和方法。在创新支持方面,双方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制度创新前瞻研究。同时,上海浦东法院将以临港新片区审判站为依托,通过设置专业咨询窗口、现场办公、定期上门等形式为商事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满足企业纠纷解决需求。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则会将新的司法需求、市场发展动向、纠纷解决效果及时向上海浦东法院反馈并提出工作建议。在监管协同方面,双方将建立纠纷协同化解机制、强化金融协同监管、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支持新片区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协同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重点领域司法数据评估。在日常联络方面,通过确立日常工作对接部门、联络人,建立长效联络机制。此外,将进一步加强人才交流,加快研究成果落地转化,提升各自工作效果,营造和谐共进的良好氛围。

    上海浦东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金民珍通报了十项举措的有关情况。十项举措包括深度开发应用自贸区司法大数据系统、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功能、研究制定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指数、发布涉新片区金融审判白皮书、实施涉新片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专项审判等。

    此前,上海浦东法院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已推出多项司法保障举措。2019年9月26日,上海浦东法院揭牌涉外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解决工作室。该机制广泛汇聚诉讼、调解与仲裁资源,并通过网络、电话、远程视频等方式提供在线服务,能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目前,工作室已实现了对诉讼、调解、仲裁程序转换的全过程覆盖。2019年10月19日,自贸区法庭和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临港新片区审判站挂牌成立。审判站将驻点办公与互联网调判机制相结合,强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审理和调解涉外商事、涉“三资企业”和知识产权纠纷。2019年10月22日,发布《上海浦东法院服务保障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十项重点工作举措》,部署包括助推“一业一证”改革、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完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探索信用修复制度、推动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等在内的诸多创新举措。


                 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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