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实务释解专题讲座和《公司法修订的变化趋势与企业合规治理》专题讲座成功举办
协会分别于1月24日和1月25日在宜山路900号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科技大楼A区三楼312教室举办了两场专题讲座,主题分别是《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实务释解》和《公司法修订的变化趋势与企业合规治理》,邀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朱奕奕律师和上海市君悦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培龙律师担任主讲人,与大家分享和探讨相关内容。
1月24日的讲座上,朱奕奕律师首先介绍了本次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的修改背景、基本原则和基本思路。他指出,本次合同编制度设计尊重立法原意,并坚持问题导向,在形式上不追求大而全,尽可能做到小而精;并且,还保持了司法政策的延续性。朱律师还结合条文和实务案例,对预约合同的定义及违约责任、合同效力、异常人章关系与合同效力、情势变更的适用等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和梳理,令大家倍感启发。
1月25日的讲座上,徐培龙律师则从公司合规治理的角度,探讨了企业如何应对新《公司法》带来的变化趋势。徐律师不仅详细介绍了本次公司法修订的热点问题,诸如出资期限改变带来的影响、催缴失权制度、修订后的利润分配制度、减资制度、对股东权利保护的变化、公司组织机构的变化等;他还从专业律师的角度指出了本次变化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并结合自己丰富的实务经验给予了专业的合规建议,令会员们意犹未尽。
本次培训活动受到了会员们极大的关注和认可,现场座无虚席,气氛热烈高涨。两位主讲老师生动活泼的讲解有效地梳理了会员们在实务中所遇到的疑惑和问题,培训效果显著。老师们的专业讲解和敬业精神收到了学员们的一致好评,本次培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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