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刑事不起诉案例看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的实务要点》和《商标侵权诉讼实务》研讨会成功举办
8月29日,协会携会员分别走进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尚公(上海)律师事务所,邀请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特邀专业委员会成员、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李小华和北京尚公(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知识产权业务部主任晋亚玲律师为协会会员举办了两场研讨会,主题分别是《从刑事不起诉案例看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的实务要点》和《商标侵权诉讼实务》。
上午的研讨会上,李律师首先以律所办理的一起民营企业虚开发票226万余元,经律师辩护,获得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案例为切入点,通过律师办案实践以案释法,阐释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其目的是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李律师进一步阐释当前合规监管的三种模式,以及企业开展有效合规计划应重点审查的三个方面。他强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能有效预防和规避重大法律风险,是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保障,企业合规激励机制不断完善,企业合规的优势不断显现,为企业打造完善的合规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
李小华律师还特别邀请了上海市立法研究所原特聘研究员刘晓明、上海市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秘书长高明生、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茉律师对合规不起诉制度的意义所在和价值体现与会员们进行了探讨交流。刘晓明副主任在点评发言时提出了三点建议,为企业加强自身合规建设指明了方向:一是企业要主动加强犯罪预防,在经营活动中涉及到法律文本、法律行为时,及时听取法律专业人士的建议意见;二是企业家要重视建章立制,依靠专业力量提高企业内控管理和规范经营、抵御刑事风险的能力;三是企业遇到问题或纠纷要及时寻找法律专业人士听取意见,避免损失扩大。
下午的研讨会上,晋亚玲律师和会员们探讨了商标侵权诉讼实务。晋律师首先从宏观的角度介绍了商标侵权案件的特点,即“工作量大”“专业度高”“责任大”“政策性强”。接着,晋律师又对《商标法》第57条和第63条等重点法条进行解读,帮助大家厘清了“何为近似商品”“何为近似商标”“如何判断是否易混淆”等概念,为法条适用指明了方向。晋律师还基于实践适用的立足点,结合“某国际物流公司与某国际搬家公司”一案,与会员们探讨了企业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侵权行为,如何立即采取法律措施制止侵权行为,以保护企业商标的商誉。
在两场研讨会后,会员们还与各位讲师进行了热烈的探讨和互动,几位讲师对会员提出的问题给出了专业建议,为本次活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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